課程名稱 |
憲法 Constitution |
開課學期 |
103-1 |
授課對象 |
法學組 |
授課教師 |
許宗力 |
課號 |
LAW106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131A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4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2101法2101 |
備註 |
總人數上限:12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31verfassung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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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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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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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課程名稱:憲法
授課教師:許宗力
課程簡介與授課大綱:
1. 本課程目標在於建立初習法律之大一同學對於憲法之基本認識,更重要是,要燃起同學對人權保障的熱情。憲法是國家基本大法,也是人民權利保障書,它並不是不具法拘束力的政治宣示,而是確確實實可以「用」、可以經由一定司法程序去主張、去落實的法,甚至所有其他法律,例如民法、刑法、刑事訴訟法等的適用,都不能擺脫憲法的影響。讀懂憲法,才能參透其他法律學門的精髓。切記。
2. 根據老師過往教學經驗,憲法具高度抽象與理論性,因此剛入門的大一同學未必皆能及時上手掌握,除了多讀、多聽、多看,有不懂、不能適應之處,隨時提問,並多「利用」本課程所配教學助理。上完一學期憲法,不論期末考考得好或不好,相信都還是處於似懂非懂狀態,沒關係,正常不過,大一有大一的體會,老師要提醒的是,等大三、大四把老師上課筆記再打開閱讀一遍,一定會有更深入的體會。
3. 授課方式以老師講授為主,討論為輔。同學應按進度預習,若能課後複習,閱讀指定參考資料,學習效果更佳。老師上課隨時會點名同學發言,也鼓勵同學主動發言參與討論。
4. 本課程沒有期中考。只有期末考,也就是一次決勝負、定生死,雖然殘酷了些,但幾乎是法律系通例。期末考以問答題與實例題之解析為主。上課務必攜帶法典、含解釋文與解釋理由書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。
5. 參考書籍暫指定李惠宗著,憲法要義,其他單篇文章教材,隨時於課堂指定。
6.課程預定進度如下(正式進度以實際上課為準):
第1週
憲法的概念、功能與特性
憲法的制定與修改、憲法前言
第2週 )
憲法的基本原則:共和國原則
憲法的基本原則:民主國原則
第3週
憲法的基本原則:法治國原則
憲法的基本原則:社會國原則
第4週
司法違憲審查制度:類型之比較
我國違憲審查制度
第5週
司法違憲審查制度:類型之比較
我國違憲審查制度
第6週
基本權總論:基本權的起源、發展、功能、主體
基本權總稐:基本權限制的合憲性審查
第7週
言論自由
第8週
言論自由
宗教自由、結社、遷徙自由、
第9週
工作權/職業自由、人身自由
第10週
隱私權、秘密通訊自由
第11週
財產權、訴訟權
第12週
平等權
第13週
平等權
第14週
中央政府體制:總統、行政、立法
第15週
中央政府體制:總統、行政、立法
第16週
中央政府體制:司法
第17週
中央、地方關係
第18週
期末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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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建立初習法律之大一同學對於憲法之基本認識,更重要是,要燃起同學對人權保障的熱情 |
課程要求 |
按時出席上課、按進度預習,若能課後複習,閱讀指定參考資料,學習效果更佳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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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其他參考資料,上課時補充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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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5,9/16 |
基礎理論 |
第2週 |
9/22,9/23 |
基礎理論 |
第3週 |
9/29,9/30 |
憲法基本原則 |
第4週 |
10/06,10/07 |
憲法基本原則 |
第5週 |
10/13,10/14 |
基本權總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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